*****************年2月份第*批次物资类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采购编号:**********-******)
各投标人:
*************2024年2月份第二批次物资类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的评审已结束,现将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3月28日-2024年4月1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
包1-低压电缆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北航牌线缆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宿州永通电缆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合肥虹达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包2-电缆分支箱
第一中标候选人:浙江顺腾电气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柏桦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徽中变变压器有限公司
包3-箱变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中变变压器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徽皖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包4-*星材料及金具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亚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北同创电力金具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徐州建树电气工程有限公司
包5-柴油发电机
流标
包6-无人机
流标
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年3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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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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